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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春市多项财政资金支持生猪生产
2007-09-29 10:37  文章来源:宜春市统计局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近期,宜春市生猪生产获得多项财政资金支持。



  一是能繁母猪的保险政策将于近期得以落实。省农业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保监局9月14日联合下发了《江西省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(试行)》,以农户自愿交费参保为基础,分为两个档次,由农户自愿选择。第一档每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1000元,保费60元,其中农户承担12元,中央财政负担30元,省财政负担12元,县财政负担6元。第二档每头保险金额880元,保费52.8元,其中农户负担4.8元,中央财政负担30元,省财政负担12元,县财政负担6元。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的能繁母猪保险工作。



  二是生猪良种补贴资金拨付到位。补贴标准是每头能繁母猪补贴20元,全省补贴资金600万元,宜春市获得366万元,补贴母猪18.3万头。



  三是全省生猪养殖大县奖励补贴3532万元,宜春市获得1682万元,占全省资金的47.62%。



  四是全省生猪规模化养殖小区项目总投资8800万,补贴养殖场194个,宜春市获得投资1500万元,补贴养殖小区32个。随着各项财政资金的拨付到位,宜春市养殖户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日益高涨,扭转了生猪生产停滞不前的颓势,到目前为止,宜春市出栏生猪254万头,同比增加5.4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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